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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電機系四年級學生及延修生於12月2日前核對應修學分及基本能力

1.請電機系四年級學生於12月2日前找導師核對應修學分及基本能力並在畢業資格審查表上簽名。

2.請電機系延修生於12月2日前至系辦公室核對應修學分及基本能力並在畢業資格審查表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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